胡美霞律师亲办案例
医院医疗行为北京专家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
来源:胡美霞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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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15日凌晨12点11分由于腹痛患者来到医院急诊科就诊,接诊医生在粗略查体后称没什么大问题,未做任何进一步的检查只给予了口服兰索拉唑胶囊、磷酸铝凝胶两种药的治疗措施便让回家。20分钟左右回家中途患者仍觉腹痛的厉害,第二次折返该院,医生没有重视说只是胃炎,又为患者肌肉注射止痛药物,后也未采取其他诊疗措施接诊医师便折返睡觉,无奈患者离开。回家后患者仍非常痛苦,为了进一步确诊和治疗,第三次来到该院,仍是该医生接诊,但其仍未给予丝毫的重视,未完善相关检查,开了常规用药及注射胃复安、输奥美拉唑,进行静脉滴注。然而病人的痛苦根本没有丝毫缓解,医生、护士也没有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。用药过程中,病人疼痛难忍,液体输入后,根本就没有缓解病情,反而导致病人病情加重,自己疯狂撕扯输液器。这时家属强烈要求医生做进一步检查,才得以做腹平片。5点28分,在病人持续疼痛难忍的情况下,院方才给予彩超检查。彩超显示大量腹腔积液,B超室没有抢救药品、物品及其它抢救器材,导致根本无法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,后到抢救室,病人血压已为零,已错过抢救的最佳时间,患者抢救无效死亡。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,医院否认其存在任何过错,为了明确责任在律师的争取下医院无条件接受北京专家鉴定结论,鉴定出医疗事故后依法赔偿,2012年8月20日由呼和浩特市医学会组织借用北京专家召开了鉴定会,对于医院医疗行为的过错和不当,专家毫不留情地进行了质问和评判,被告病例的不真实,诊疗行为的违规,抢救的不及时等等过错均予以认定,最终出具了被告诊疗行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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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胡美霞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501*********4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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